立法會今早(30日)審議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的法案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結束,連同首次會議,共4小時都未能選舉正副主席。
會議繼續由最資深議員涂謹申主持,多名民主派議員跟進規程問題,指上次會議的報名時間過短,並與工務小組會議疊會,質疑秘書處做法不妥當,更提出解散法案委員會。有議員則關注如果秘書處召開特別內會,處理法案委員會的主席選舉問題,將會開危險的先例,強調秘書處不應為政府護航。
其後熱血公民鄭松泰質疑,日後通過修例後,律師可就此取酬提供法律意見,作為律師的涂謹申或涉利益衝突,不能主持會議,涂謹申於12時21分決定暫停會議15分鐘,與法律顧問商討他能否繼續擔任主席主持會議。止12時45分,會議結束。
今次是委員會第二次會議,上次會議開了2小時,連同今日的2小時,一共4小時仍未選出主席。